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利益均等,促进利益导向全面化

  完善计生养老奖励扶助制度、计生特殊家庭补助和节育奖制度。建立市、镇政府财政为主导,村(社区)集体经济为补充的奖励基金三级统筹机制,确保实现计生利益导向奖励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进免费婚前优生检查、孕期检查、节育手术和生育津贴、独生子女优待等一系列有利于人口素质提高、促进人口性别比平衡、控制人口有计划增长的优待政策,建立全程激励、终身奖励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

  (四)强化阵地,促进优质服务标准化

  实现全市32个镇街服务所全部达到《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外观形象“六统一”和“三室基建达标”的要求;30%以上的镇街计生服务所硬件建设达到县级计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实现平均每间服务所配备3名以上具有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全市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40%。紧贴群众需求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建立生殖道感染早期诊治、出生缺陷宣传、免费婚前优生检查、免费孕期检查、孕期保健宣传随访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五)依法行政,促进执法规范化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开展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人口计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建档”的原则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落实到人,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过错追究。

  (六)统筹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

  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项社会管理范畴,实行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作为各级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干部工作政绩和各部门评先创优的重要指标。拓展区域协作,在省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的框架下,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工作,拓展区域协作覆盖面和工作内容,创新区域协作的方式方法。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推行免费技术服务、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在计生服务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享受计生服务均等化。

  (七)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

  从维护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家庭和睦的高度,采取经济、法律、文化和行政等各种手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有利于促进性别比平衡的社会经济政策和养老保障措施,减少群众的养老后顾之忧;大力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逐步消除“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形成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试点工作,提高治理成效;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