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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1.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局地强降雨仍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2.弓长岭铁矿区、烟台煤田、山区切坡公路边由降雨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3.地质灾害高发期仍为汛期6月中旬至9月中旬。

  4.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主要包括矿山采选、切坡修路及其他工程建设,矿山开采是主要问题之一。我市是矿业大市,长期矿产资源开发遗留了很多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崩塌、滑坡、地面塌(沉)陷地质灾害隐患;遍布山区的固体废(渣)石场多处于沟谷中,是构成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要物源,在暴雨久雨的作用下,极易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因此,我市由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趋势不断加大。

  三、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治地区。通过总结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规律,确定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为烟台煤田、弓长岭各矿区、寒岭镇铁矿区3个地区。

  1.烟台煤田防治区包括铧子、西大窑2个乡镇,重点防治采煤空区的地面塌陷。

  2.弓长岭防治区分为弓长岭铁矿一矿区、二矿区、何家矿区、老岭矿区和石门矽石矿区,包括安平、汤河2个乡镇和苏家街道,防治重点有各采矿区、排岩场和切坡公路,重点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3.寒岭镇铁矿防治区分为西黄泥矿区、双河矿区、金家矿区,防治重点为各采矿区、排岩场和切坡公路,重点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范期。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15日至9月15日。强降雨作为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的重点时段。

  四、预防措施

  (一)编制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市)区国土、建设、水利、气象、交通、铁路、教育、旅游和民政等部门,要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落实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本级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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