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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各级标准活动。加大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全面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指导企业健全企业标准体系,为企业提供持续的跟踪服务。推动我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和各级标准化活动,承担各级TC/SC/WG秘书处工作,鼓励东莞专家参与各类标准化委员会,为东莞争取标准制订话语权,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

  2、鼓励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推进专利标准化工作。在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全面开展试点,其他镇街选择部分高科技企业开展试点,将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有机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成技术联盟,鼓励企业开展“标准与研发同步、标准与产业同步、标准与技术同步”试点工作,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一体化。

  发挥技术标准作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纽带和媒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研发、经营活动中重视和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并逐步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3、大力推进企业联盟标准。以我市示范镇(区)和产业集群为重点,采用“政府+协会+企业”的模式,推动实施企业联盟标准,提高产业技术门槛,消灭无标生产,规范产业发展和促进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在已经开展联盟标准的虎门线缆联盟、长安五金模具联盟、横沥塑胶模具联盟、家具产业联盟和大朗毛织专业镇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联盟标准体系。在高科技技术领域,推动龙头企业共同参与、共同开发、专利共享,制定和采用含有共享专利技术的企业标准,扩大产业规模,争取成为行业内的事实标准,争取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动权。

  (三)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协调组织、信息网络、预警体系、反馈系统、评议机制,以及相配套的信息库、数据库和专家库。鼓励各镇街、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平台,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预警、分析和评议工作。重点加强我市重要出口产品(机电、玩具、家具、服装、制鞋、食品和农产品)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分析和评议,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力度,研究消化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要技术指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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