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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确认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九条

  二十、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6项)。

  2、民办职业培训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7项)。

  (二)行政审批(共5项)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法律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2项;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2、地直单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转外就医、特检、特诊、特殊用药、特殊病门诊审批

  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条

  (2)《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1项)。

  3、特殊工时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3)《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3项。

  4、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

  5、公务员交流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七条

  (三)行政确认(共5项)

  1、职工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2项)。

  2、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3项)。

  3、失业保险登记及待遇核定

  法律依据:(1)《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0项)。

  (4)《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5)《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0项)。

  4、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5项);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5、公务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审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四)审核(共4项)

  1、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法律依据:

  (1)国办发[2004]62号第75项;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3)《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42号)第七条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

  (1)国办发[2004]62号第80项;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五条第二款;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

  (1)国办发[2004]62号第81项;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五条第二款;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4、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核准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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