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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1〕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持续增加。参照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省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市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各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四、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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