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1〕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持续增加。参照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省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市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各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四、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