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根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科学推进”的原则,加快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变按供热面积收费为按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收费(以下简称两部制),切实降低建筑能耗。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积极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和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改造任务,为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到2013年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25万平方米。2011-2013年全市完成改造325万平方米,其中,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三项综合改造面积168万平方米,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面积153万平方米,围护结构、供热计量改造面积4万平方米。到2015年,各县(市、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要改造40%以上(其中乐陵市、宁津县、陵县和夏津县4个申报“节能暖房”重点县、市要全部改造完毕),有条件的争取在2013年前完成,2020年前全部完成改造。改造后的居住建筑达到国家、省现行节能标准,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明显增强,居住舒适度明显提高。
(二)供热计量改革。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对全市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按两部制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两部制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所有县(市、区)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三)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12年底前,建成我市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2013年底前,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到2015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