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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德政办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优化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开放,推动青少年健身和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健康体质监测、监督和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符合实际、功能完备、覆盖城乡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用3-5年时间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使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一个显著提升。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办好少儿竞技体校,构建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使业余体育训练规模和竞技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1.学校体育。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力争合格率达96%以上。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创建和管理,到2015年,力争全市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5所;省级体育传统学校总数达到30所。逐步推广校园“四操(眼保健操、广播体操、武术操、健美操)、四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一拳(太极拳)”普及活动,同时带动其他体育项目的开展,实现“校校有体育特色,人人有体育特长”。
  2.青少年体育训练。促进县级竞技体校建设与发展。各县市区确保在2015年前建成一所“三集中”或“二集中”的竞技体校,或有依托学校单位,在校生不少于150人,开设项目不少于6个,场馆器材设施和教练编制达到项目开设所需训练要求和数量,每年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后备体育苗子达到在校人数的10%以上。积极创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争取到2015年市体校跨入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行列,省级后备人才基地达到5所;平原县、齐河县、德城区竞技体校确保有1个项目创建成省级优秀运动队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全市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增加5所,总数达到15所。积极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争取建成1-2所。从2011年起,市、县将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一定扶持资金,用于俱乐部体育场地设施简易维修、添置必要的体育活动器材,进行必要的俱乐部形象宣传,保证俱乐部广泛吸纳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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