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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东署办〔2011〕155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青政办[2009]223号) 文件精神,经行署同意成立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撤销原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现将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主 任:谢广军  行署副专员

  副主任:马圣明  行署副秘书长

  马文选  地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薛文斌  地区监察局局长

  赵元奎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贵宾  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马成文  地区旅游局局长

  张秉才  地区供销联社主任

  谭 玲  地区文广局局长

  马田瑜  地区公安局政委

  王成德  地区财政局调研员

  谢吉林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马克雄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韩学峰  地区民宗委副主任

  米京跃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魏九武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何国斌  地区农牧局副局长

  侯元庆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马洪波  地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建荣   地区经商委副调研员

  蒋中晰  地区法制办副主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各县、地区相关监管部门落实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全区年度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县级食品年度目标责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联合行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评价资源共享;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负责食品安全预警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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