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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东署办〔2011〕153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海东工业园区: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县政府、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及时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各县、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为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有的县和部门还存在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报告渠道单一,职责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海东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东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及时、准确的报告信息,既有利于随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还可以利用准确信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各县、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特别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有效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

  (一)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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