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为乡镇卫生院培训医疗卫生人员432人次,其中:平安36名、民和112名、乐都88名、互助84名、循化36名、化隆76名;为村卫生室培训卫生人员1612人次,各县每个村卫生室培训1人次。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负责)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县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藏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地区卫生局负责)

  (2)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地区卫生局负责)

  (3)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地区卫生局、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0.全面开展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负责)

  (2)完善并严格执行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加大高血压、糖尿病人规范化管理力度,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规范。(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负责)

  (3)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地委宣传部、地区卫生局负责)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01万人,其中民和、乐都、互助各完成6700名,乳腺癌检查0.6万人,其中平安、乐都、互助各完成2000名。认真落实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住院分娩补助到位率100%,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地区卫生局、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