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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3)创新编制管理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市编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各地结合实际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6)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站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建设1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同时加快推进薄弱卫生院改造,确保今年全部完成80间薄弱卫生院改造工程,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并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站,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加强农村医疗人才培养,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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