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泸沽湖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指导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157号)
盐源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泸沽湖环境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泸沽湖环境保护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州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州泸沽湖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指导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许正模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阿侯蜀革 州政协副主席、州监察局副局长
蔡光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吉伍木牛 州环保局局长
成 员:张 平 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王辽邦 州财政局副局长
吉克巫勒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杨文儒 州畜牧局副局长
王 英 州旅游局副局长
刘宗平 州环保局副局长
聂 伟 州发改委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