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公安、综治、民政、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统一调用消防安全涉及的水源、装备、器械、通讯、力量等各种农村社会资源。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一)认真做好消防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消防规划,在新农村建设和彝家新寨建设规划中,将农村消防安全建设一并纳入,统筹安排。要加强集镇、村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把消防规划与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治理、乡村道路修建、农村电网改造、人畜饮水工程和信息化建设一起规划。对集镇、村庄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装备、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新村和彝家新寨建设同步实施。
(二)完善消防设施。
各县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要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草场围栏、沼气工程和能源建设以及水电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同步实施。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同时要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要根据农村水资源情况,加强以消防泵、消防水池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引水工程时要一并建设消防水源,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各县市要有计划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要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步伐,加大资金投入,3年内力争所有乡镇达到农村消防工作“八个一”标准(“八个一”即:成立一个消防领导机构,设立一个消防办公室,签定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一套灭火应急预案,出台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修建一口2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配备一套灭火装备器材)。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各乡镇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志愿)消防队伍,由村民委员会、企业负责建设管理,县市人民政府要给予支持,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指导。要按照群防群治的要求,督促各行政村建立由村民小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伍,50户以上的村要建立由青壮年组成的义务消防队;经济基础比较好、企业比较集中的村可以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民办公助、公办民助、民办民助等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要及时与电力部门联系,利用农村电网改造的机会,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要在村社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减少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