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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1年推进农业农村有关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4)建立健全乡镇就业和保障服务机构,确保服务延伸到基层。各县市要抓紧乡镇就业和保障工作服务中心的建设,已建立的298个乡镇劳务工作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和完善设施,还未建立的313个乡镇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建立健全,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建成“州有统计汇总、县有数据库、乡镇有登记册、村有人头卡”的劳务输出管理信息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中心帮助农民外出务工、掌握务工农民情况、抓好维权救助的作用。
  (七)新农村建设(牵头单位:州委农办,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州扶贫办等)
  1.年度目标:把新村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完成县市域30户以上自然村落规划编制。新启动25个“新农村百村示范”村建设,完善88个示范村民居、沟渠、沼气、道路建设任务。完成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会理县20个村、德昌县11个村建设任务。启动建设“彝家新寨”334个,力争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2.工作措施。
  (1)抓好规划,认真落实。按照“一个意见、两个规划”要求,加快“凉山州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新农村建设” 规划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六县一市”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战略重点和政策措施。10月底前17个县市完成县市域新村建设规划编制。
  (2)整合项目,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的家园意识,调动农民自主投入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按照“统筹规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现代农业发展、烟草行业等项目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国家、省、州级重点龙头企业帮扶新村建设,州、县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不低于4亿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争取更多的低息中长期贷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贷款难、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大力实施“乡镇金融全覆盖”计划,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3)加快村落民居建设。按照“三打破三提高”要求,注重“保暖、借景、通风、采光”和人畜分居,优化农房使用功能,搞好农房设计和建设。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健全倒逼机制,着力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民居”、“安宁河谷新村”。
  (4)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四个大规模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活动中心建设。
  (5)大力实施特色产品富民增收工程。实施粮食产业、畜牧业、特色经作产业、特色林业产业、水产品产业和农村服务业富民增收工程,确保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增长355元。大力实施劳务产业富民增收工程,力争农民人均新增务工收入180元。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森林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鼓励村集体资源开发和资产经营,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州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及时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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