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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强台风“梅花”影响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强台风“梅花”影响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安监管办〔2011〕144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强台风“梅花”将于本月6日到7日给本市带来明显影响,雨量可达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市区风力预计可达9-11级,上海沿海海面和洋山港区风力预计将超过12级,这将是自2005年强台风“麦莎”以来影响本市最严重的一次台风。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加强强台风“梅花”影响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抵御强台风“梅花”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检查落实台风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促区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确保台风影响期间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防范措施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加大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易受台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塔吊行车等大型设备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并加强巡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在雷雨天气情况下,要停止装卸油、气储罐,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做好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仓库等地方的积水防范工作,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协调相关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测、加固和维护,对户外广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或阴雨天气发生漏电伤人事故,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室外空调机、晾衣架等)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三、加强应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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