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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
(东政字〔201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对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建立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二、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围绕高效生态经济和海洋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开设现代制造技术(数控、焊接、机械装配)、汽车运用与维修、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工电子、化工、现代会计、电子商务、建筑技术、烹饪、农业经济、海洋经济等专业。今后,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新专业,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三、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四、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市级财政负责安排。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办学、与企业合作办学的多元化办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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