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实施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完善以县区级农业机械化学校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到2015年,各县区都有一所通过认证的社会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将农机培训作为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等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整合培训资源,以农机技术、农艺种植和经营管理为重点,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带头作用。
(五)完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支持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维修网络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推广装备能力建设,创建国家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示范县。“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个现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基地。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四星、五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0个,搭建农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
(六)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实施“平安农机”创建工程。
按照有关农机安全法规和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农机、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集中开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治活动,努力提高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注重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经费。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促进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重点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具创新示范和农机规模化作业等,鼓励支持建立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认真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保障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积极开展农机牌证发放、检审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