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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汇总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将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对、分析、整理、汇总,并对分工工作检查验收,编写印刷材料。
  (四)迎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主要是布置迎接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潍坊市节水型城市迎接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全面达到国家复查考核要求。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熟悉情况的人员全程参与复查工作。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旬调度1次,及时总结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迎接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节水型城市建设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推动迎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潍坊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 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于为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孙万奎  市市政局局长
  成 员:李士来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成喜  市经信委副主任
  梁玉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 刚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姜钦亮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裕斌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建文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连波  市统计局副局长
  付深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叶 芳  市水利局水资源规划管理处主任
  王华龙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郭家荣  市物价局副局长
  韩光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安卫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
  宋焕铸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陈爱文  市市政局副局长
  张仁科  奎文区副区长
  刘泮英  潍城区副区长
  谭建民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冯启波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节水办,陈爱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金亭(市城市节水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工  作  内  容

标  准  要  求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法规制度

制定出台《潍坊市城市节水奖励办法》、《潍坊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有关文件以市政府文件发布

 

 

 

 

 

 

 

 

 

 

 

 

 

 

5月15日前

 

 

 

 

 

 

 

市政府法制办

市市政局

充实城市节水管理制度

节水管理制度系统、全面,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关资料

市市政局

2

城市节水机构

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

检查、指导和管理全面细致,有原始记录

市市政局

组织节水科研

有节水科研项目

市科技局

节水技术推广、改造

有推广的计划、资金、实施、竣工验收等资料

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市市政局

3

节水投入

建有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设立城市节水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制定财政投入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改造、再生水建设和公共节水设施建设的计划并实施

市市政局

4

节水统计

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有相应的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化的统计报表和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

节水纳入统计范围,有报告制度

市统计局

每年规范的统计报表资料,建设统计报表

市市政局

5

节水宣传

开展集中和日常宣传

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

查阅文件、通知、影像资料,检查社会节水情况

市市政局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市水利局

世界环境日

市环保局

创城和节水宣传

市文化局

 

6

创建活动

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

 

创建单位报告书、表彰文件,要经过省、市级命名

 

市市政局

市教育局

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

城市节水规划

制定城市节水包括再生水利用中长期规划

市政府批准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实施 

市规划局

市市政局

 

8

地下水管理

实行计划开采,严格控制自备井,逐步关闭自备井

制定单位自备井用水计划,自备井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制定逐步关闭自备井计划并实施,

查阅原始资料

市水利局

9

节水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要求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检查有关文件;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

市市政局

制定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项目审核、验收制度,纳入验收范围之中

市规划局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10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制定工业定额

科学合理,查阅文件

市经信委

制定用水计划并考核

按定额下达,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查阅收费资料

市市政局

市物价局

11

 

价格管理

地表水、地下水收取水资源费,地表水收取污水处理费

查阅原始资料

市水利局

地下水收取污水处理费

查阅原始资料

市市政局

自来水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查阅原始资料

市市政局

市水利局

制定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制度并落实

市政府批准

市物价局

市市政局

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

征收污水处理费补偿运行成本

市市政局

 

 

 

 

 

 

 

 

 

 

12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

(GDP)取水

全国平均值

低于50%

5月15日前

市市政局

市统计局

年降低率

≥5%

13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全国平均值

低于50%

市市政局

市统计局

年降低率

≥5%

14

工业取水量指标

发电、造纸、纺织、印染、钢铁等10个行业取水量定额

低于国家标准

市经信委

1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完善2008年、2009年、2010年工业单位取水量、用水量统计资料

≥85%

市市政局

16

节水型企

(单位)

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

覆盖率≥15%。

市市政局

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漏损率

低于住建部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市市政局

市水利局

18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

核算人均实际用水量

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标

市市政局

市统计局

19

节水器具

考核普及率

100%

市市政局

20

城市再生水

考核利用率,统计再生水利用量和污水排放量

≥20%。

市市政局

21

城市污水处理率

统计污水处理厂和单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污水处理量,列出明细

城市污水处理率≥70%。

市环保局

市市政局

22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统计工业废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水量和工业废水总量,列出明细

100%

市环保局

 

 

 

23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制定制度

在一定标准上。制定不同梯次的水价

5月15日前

市物价局

实施制度并考核

提供、查阅收费资料

市市政局

24

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

制定雨水利用规划并实施

≥5%

市市政局

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5

节水专项资金

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1‰

市财政局

市市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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