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在“七城会”举办之前,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行业部门对辖区或系统内“三合一”、城中村、低洼危旧房、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易燃可燃物资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进行大排查活动。
2、工作措施
(1)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在动员大会之后,迅速部署并督促社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
(2)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部署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电焊、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审批与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建立社会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活动
1、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并在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落实相关审批制度,严把源头关。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2、工作措施
(1)老城区要按照低洼危旧房消防改造的“六个一”标准模式(即:延伸一条覆盖低洼危旧房的消防供水线、为每户配置一具干粉灭火器、为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并改造电气线路、开辟一条消防安全通道、为每个棚户区设置一套宣传橱窗、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改造。
(2)“九小场所”、低洼危旧房、合用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场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采取政府拨一点、单位给一点、自己出一点等方式,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督促落实安装“三个一”简便自动消防设施,即一个独立火灾报警器、一组简易喷淋头、一套简便消防卷盘,切实做到简便自动消防设施“进户入店”,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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