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措施
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督促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特别是学校、社区、物业小区、养老院等重点场所要加强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指导好当地政府、机关、单位开展消防大演练,特别是要结合“七城会”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对各类竞赛场馆、酒店宾馆及竞赛场馆周边场所每月开展一次“六熟悉”活动;指导场馆工作人员每月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自救演习,并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预案对涉赛场馆进行消防演练。
(七)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大竞赛活动
1、工作任务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设立火灾防控竞赛月擂台,每月对全市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火灾防控成效进行竞赛排名,督促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工作措施
按组织领导、防普及范围、消防经费投入、基础消防设施、隐患整改成效、火灾形势六项指标对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竞赛,每月予以通报。
三、工作步骤
全市消防安全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大练兵活动从8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各地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二)全面铺开阶段(8月15日至9月30日)。各地针对“七大”活动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地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公安、城乡建设、房管、安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的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