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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职责分工

  此次“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由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联牵头组织,由市直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由大型国企、民企具体实施。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由市、县两级旅游、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百村万户”前期考察、特色村推荐、帮扶联络与协调、业务指导工作。

  (二)由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推荐、提供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名单,跟踪、落实推荐的帮扶单位的帮扶情况。百家帮扶单位安排如下:

  南昌市工商联负责推荐12家企业

  南昌县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新建县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进贤县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安义县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东湖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西湖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湾里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荐8家企业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推荐4家企业

  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推荐4家企业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负责推荐4家企业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推荐4家企业

  (三)旅游、林业、农业、水利、财政、税务、工商、卫生、环保、消防、金融、土地等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资金与政策上对帮扶村进行倾斜。要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与各种支农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对符合条件的帮扶村给予优先支持。要出台对帮扶村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帮扶村的扶持力度,促进帮扶村的快速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处置。

  组 长: 卢晓健

  副组长:刘建洋、张根水、高鹰群、陈武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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