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
(四)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是城区、开发(新)区、工业园区以及各县城镇。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各大气环境质量相互关联的县区、开发(新)区,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等信息的互通,制定和执行符合实际的区域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和措施。
推动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南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联防联控。
重点加强防控酸雨和颗粒物排放增加,促进与周边设区市之间致酸物质远距离输送的联防联控协作。
(五)防控重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重点联防联控。
重点加强火电、钢铁、造纸、水泥、化工、印染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强上述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着重解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造成的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问题。
三、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
(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传统煤化工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产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加强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管,防止污染转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减排工作制定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加强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淘汰制度的执行,通过对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加速对严重污染大气落后产能的淘汰。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不符合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严格控制在市区主导风向上风向的白水湖片区及桑海开发区,引进和扩建燃煤量大或其他对空气污染较重的工业项目;对城区内已建成重污染企业进行清查,结合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区,组织实施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对“双超双有”(超标超总量、有毒有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强化监管,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的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引导和鼓励其他企业采用节能降耗的先进生产技术,帮助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