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按照《江西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要求,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合同制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南昌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示范点建设,7月底召开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
(二)完善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2、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全市灾情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市政府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编制与之相衔接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跨地区救援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等级、救援任务、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应急保障、社会联动等事项。2011年完成预案编制的60%,2012年全部完成。
3、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市、县分别建设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具备应急救援报警受理、无线通信调度、救援现场图像传输、综合信息辅助决策等能力,实现与政府应急平台和相关应急联动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2012年底前,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11年完成30%、2012年完成70%、2013年全部完成。
4、建立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市、县二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分别建立跨市及市内、跨县及县内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与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气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勤动机制,实现快速反应、有效联动、紧密协同。
(三)增强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5、强化应急救援训练。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岗位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战、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指导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综合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培训。2011年,市应急救援支队组织参加全省综合应急救援比武竞赛。
6、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演练。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制度。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不断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2011年,市应急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汇报演练,各县(区)组织一次大型综合应急救援联合演练;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
(四)加快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建设
7、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公消[2010]160号)。2011年,应急救援支队配备一辆移动通信指挥车,60%的县(区)救援、防护装备达标;2012年,所有县(区)救援、防护装备达标,50%的县(区)应急救援车辆达标;2013年,所有县(区)应急救援车辆达标。石化产业区、交通枢纽、沿江滨湖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分别增配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水上事故和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车辆器材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