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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公布岗位、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前公示等程序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聘期一般为三年。参加竞聘人员应具有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人员,仍不满编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市、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人事部门组织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选聘工作。
  (七)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区县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职责,确定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农业技术人员的责任。对一线农技人员的考核,要由区县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办)政府、农业生产代表三方共同进行,特别要注重听取服务区农户的意见,要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再继续聘用。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落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晋升、晋级、续聘、辞退、继续教育要与考核结果挂钩。
  (八)创新推广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各类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开展联合协作。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可实行招投标制,鼓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和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投标。积极引导、支持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利用“12316”农业服务热线及“三电合一”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化、信息化远程服务,及时为农民答疑解惑。要建立健全与农户对接的便捷通道,了解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技术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入户工程,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建设,促进科学技术直接到户、到人、到田。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部门牵头,编制、发改、财政、人事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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