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西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上市“绿色服务通道”建设,有效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推进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根据《西安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办发〔2007〕274号)精神,建立西安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职能
(一)统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优化与企业改制上市相关的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上市“绿色服务通道”,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
(二)加强对区县、开发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指导,加强区县、开发区对本区域内的上市后备企业的引导、服务,构建市、区县(开发区)企业改制上市联动促进机制,推进区县、开发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
(三)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夯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
(四)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上市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交流与协作。
(五)支持西安高新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加快发展。
(六)完善企业改制上市相关鼓励扶持政策。
(七)加强企业改制上市宣传与培训,引导、鼓励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企业改制上市的中介服务工作。
(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西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与企业改制上市相关的部门组成:
总召集人: 岳华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 黄海清 副市长
张建政 市政府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宓维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