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地铁运营突发事件中商品、食品等相关生活必需品的调配工作。
(11)市电信分公司:负责协调组织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地铁运营突发事件损坏的公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12)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预算与应急款的拨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13)市外侨办:负责协调地铁运营突发事件中的涉外工作。
(14)未央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等地铁途经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做好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人员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2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铁办,负责市地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并设应急电话(029-89093300),保证24小时专人值守。
2.2.1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市地铁办主任。
副主任:市地铁办分管副主任。
成 员:市地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
2.2.2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
(2)传达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收集、分析、报告和保存地铁运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市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各应急方案及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6)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各部门开展培训和内部演练,牵头组织预案的综合演练;
(7)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组织专家组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对事件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地铁应急指挥部通讯信息数据库及其他日常事务。
2.3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及职责
2.3.1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组成
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聘请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卫生防疫、防化、隧道建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2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1)参加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对应急准备工作、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事件影响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参与事件调查,提供专家意见;
(4)收集、编制有关地铁方面的应急技术信息。
2.4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2.4.1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组成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组,在市地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协助承担现场抢险救援任务,做好事发区域治安维护、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应急工作组主要包括保卫警戒组、交通管制组、交通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外事协调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