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铁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市卫生局要制定应急医疗卫生保障方案,根据就近处置原则,明确相应的应急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措施。
6.6 治安保障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市公安局要制定应急治安保障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6.7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应根据地铁运营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要求,及时下拨经费。
6.8 技术保障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地铁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信息数据库。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地铁公司、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写公众应对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手册。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对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7.2 培训
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面向本系统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人员,以地铁运营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为重要内容,开展应对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各类培训。
7.3 演练
(1)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综合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各专业部门和地铁公司建立健全地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结合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本部门开展应对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演练。
(3)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铁公司应密切关注国内外地铁行业的突发事件,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地铁应急处理系统。
8.附则
8.1 名词解释
8.1.1 地铁
本预案所称地铁是指承担西安市公共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8.1.2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修订、完善与更新工作,并报市应急办。
8.2.2 地铁公司负责提供有关地铁工程及其消防、安全设施图纸、资料等,并制定地铁运营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报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4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系电话应报送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