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本文件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初审报告,连同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料、汇总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市中小企业局2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U盘形式)。
(三)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保存企业项目申报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年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五)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该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六)各县(市)区申报企业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五、项目评审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收到县(市)、区上报的初审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评审。经过评审确定的申报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认真做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查资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认真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刘 林 张锋华 67171606
市财政局 李培武 67181107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郑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1、郑州市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2、郑州市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项目汇总表
3、项目投资发票(合同)明细表
附件1:
郑州市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1、郑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申请企业的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5、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及带验证码审计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企业基本情况、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资金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7、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介绍项目的实际进展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