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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积极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深入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学校、 进社区活动, 推广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 进一步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 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四)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 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 提高体育教育、 教学质量。 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 提高体育指导业务能力, 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认真参与“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 倡导科学、 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 加强学校体育设施、 体育场地建设。 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 积极开发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
  (五) 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育健身俱乐部、 体育健身团队。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
  (六) 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 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 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 认真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办好每四年一次的省残疾人运动会。
  (七) 着力推动职工体育。 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 机关企业单位工会、 职工体育协会作用, 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 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坚持工间(前)操制度, 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
  (八) 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 精心组织好四年一届的大众体育运动会及 “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周” 活动。 创建“一县一品”全民健身主题特色品牌活动。 县市区要继承传统, 发挥优势, 形成一项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有群众基础、 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 带动整个县市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打造“江”、“湖”、 “山” 三个具有湖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新品牌。 以湘江为纽带, 以长沙、 株洲、 湘潭、衡阳、 永州健身设施为依托, 以各具特色的健身活动为内容, 形成一条湘江健身走廊; 充分利用常德、 益阳、 岳阳环洞庭湖生态旅游资源, 设置如自行车、 轮滑、 龙舟、 划船等健身项目, 把生态旅游和环湖健身有机结合起来, 建成环洞庭湖生态健身圈; 围绕张家界、 崀山、 衡山等我省名山, 组织开展一系列以登山、 攀岩为主题的登山活动, 形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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