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积极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深入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学校、 进社区活动, 推广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 进一步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 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四)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 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 提高体育教育、 教学质量。 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 提高体育指导业务能力, 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认真参与“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 倡导科学、 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 加强学校体育设施、 体育场地建设。 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 积极开发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
(五) 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育健身俱乐部、 体育健身团队。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
(六) 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 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 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 认真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办好每四年一次的省残疾人运动会。
(七) 着力推动职工体育。 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 机关企业单位工会、 职工体育协会作用, 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 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坚持工间(前)操制度, 开展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
(八) 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 精心组织好四年一届的大众体育运动会及 “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周” 活动。 创建“一县一品”全民健身主题特色品牌活动。 县市区要继承传统, 发挥优势, 形成一项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有群众基础、 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 带动整个县市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打造“江”、“湖”、 “山” 三个具有湖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新品牌。 以湘江为纽带, 以长沙、 株洲、 湘潭、衡阳、 永州健身设施为依托, 以各具特色的健身活动为内容, 形成一条湘江健身走廊; 充分利用常德、 益阳、 岳阳环洞庭湖生态旅游资源, 设置如自行车、 轮滑、 龙舟、 划船等健身项目, 把生态旅游和环湖健身有机结合起来, 建成环洞庭湖生态健身圈; 围绕张家界、 崀山、 衡山等我省名山, 组织开展一系列以登山、 攀岩为主题的登山活动, 形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