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规范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标识,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运用经济调控手段调控市场,稳定物价
继续运用财政资金、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生猪、棉花、化肥、食糖等政府重要商品生产储备,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扶持菜、肉、蛋、奶等主要副食品生产和供应,增强市场价格调控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造谣惑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缺斤短两、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和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秩序。对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确保市场秩序良好、物资充裕、价格稳定。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制度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各项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市场监管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对市场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防患于未然,依法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配合新闻媒体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定期发布重要商品供求、价格等信息,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市场商品供求和价格波动影响,理性对待市场变化,营造竞争、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