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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落实任务,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按照加快速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重点产业项目关键节点和进度计划,督促项目单位按合理工期、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抓好我市列入省重点推进产业项目,进一步落实市级领导包扶责任制,并与有关县(市)、区、局签订责任状,对重点产业项目实行市区“双重推进”,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项目建设的任务、责任细化分解,列出时间进度表,使每一个项目、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做、有人催。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县(市)、区、局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兑现奖惩。同时,对重点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市级领导包扶重点项目”和“列入省重点产业项目”专栏及时更新进展情况,对项目实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形成鼓励先进、督促落后、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提高服务效能,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对需要国家、省层面审批办理的事项,市直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密切配合,做细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要件准备,积极对上汇报争取,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减少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涉及到市级层面的审批办理事项,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实行“集中会审、分头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审机制,全力建设项目审批“直通车”和“绿色通道”,为投资主体提供一流的审批服务。同时,围绕产业项目推进,按照《伊春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要对项目单位和职能部门落实效能低下、行政审批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项目建设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优化投融资环境,多渠道破解重点产业项目融资瓶颈。针对产业项目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进一步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实施多元化融资。紧紧抓住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经济转型规划和天保工程二期等政策机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科学策划论证项目,做实做细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投资支持。借鉴省政府设立30亿元专项资金扶持产业项目建设,市政府拿出1000万元配套资金,集中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创新投融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城投、旅游资产、森林资产3个融资平台,做大市级融资担保平台,解决项目融资担保问题。积极协调银企对接,组织有贷款需求的企业与金融机构面对面对接,促其达成贷款意向。不断推动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利用龙江银行等金融机构入驻我市的有利条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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