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要素站升级改造和四要素站新建。“十一五”期间,我市已建设乡(镇)自动气象站62个,其中四要素自动气象站7个,其余55个两要素自动气象站已预留升级接口。2011年汛期要将上述55个两要素自动气象站全部升级为四要素站。各地要落实当地乡(镇)需升级改造两要素站和需新建四要素站数量,2011年6月末之前完成建设(或改造)方案,7月10日之前将专项建设资金汇至市气象局指定账户,实行统一采购。
2、城区暴雨监测站。为加强黑河市区暴雨灾害监测,在市区西南(小河上游)202国道检查站和中俄民族风情园江边附近(同时兼顾凌汛监测预报),分别建设1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中国华云技术开发公司,四要素站中标价2.79万元/部,基础建设费每站0.8万元)。此项工作由市气象局承办,市财政于2012年拨付专项资金。各地城区暴雨灾害监测的自动气象站建设资金由当地自行安排。
3、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根据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汛办电〔2010〕246号)要求,3年内建成覆盖全国183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的非工程措施体系,我市6个县(市、区)列入规划。我市中小河流、水库、煤矿等灾害易发区和山洪、泥石流等气象衍生灾害多发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由市水务、财政、国土资源、气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做好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有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相关防灾减灾预案等项目实施。部分工作由市煤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协助完成。
(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根据《黑龙江省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要求,2011年全市各地均要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年底前各地至少70%的乡(镇)建有气象信息服务站。力争2年实现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
(五)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建设。2011年夏季各地要进行农村中小学防雷工程调查摸底,9月份上报示范防雷工程建设学校和勘察设计、工程方案,下半年完成学校防雷示范工程建设。2012-2015年完成全市所有防雷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防雷工程建设,具体工程建设计划,按照当年落实资金状况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六)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各地要建立气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中小学校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在城市、乡(镇)和人口密集区设立气象电子显示屏,农村每个村屯都要设立气象大喇叭,解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最终覆盖问题。
1、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2011年各地要在城乡居民区和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至少设立1个电子显示屏,同时完成所辖70%的乡(镇)电子显示屏建设任务。力争2年完成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和所有乡(镇)电子显示屏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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