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发展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在规划、投入、建设、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把学前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办园原则,努力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坚持科学保教、规范提质原则,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体,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的格局。到2013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左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60%左右,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全面启动,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年度目标 :
--到2011年底,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0所(其中省 “为民办实事工程” 项目园13个),启动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三大工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40%左右;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
--到2012年底,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继续实施“三大工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50%左右;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5%,其中大专学历合格率达到6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左右。
--到2013年底,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40所,继续实施“三大工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60%左右;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学历合格率达到6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解决 “入园差”、“入园乱”等问题。
2011-2013年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统计内容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在园幼儿数 121291人 132687人 140370人
3-5周岁儿童 161506人 170102人 174373人
学前三年入园率 75.1% 78.0% 80.5%
新增幼儿园数 49所 76所 60所
新增学位 8157个 11696个 10018个
新增专任教师 515人 738人 528人
五、行动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