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佳木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按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佳木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中长期计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从行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制定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伟经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周 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孝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
成 员: 张明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春龙 市民政局副书记
余瀚雪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源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玉成 市地税局副局长
韩 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付秋军 团市委副调研员
叶 青 市妇联副主席
徐晓红 市就业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晓红兼任。
三、责任分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组织拟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人才引进、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推进家庭服务网络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