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1〕120号 2011年7月3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会议纪要
2011年7月4日下午,副省长姚木根主持召开了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肖(亻+毛)根、省发改委副主任吴晓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建平、省环保厅副厅长陈荣、省水利厅副厅长朱来友、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张圣泽、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万俊明、省国税局副局长肖光远、省地税局副局长胡平、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温治明、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谭永香、国开行江西分行副行长杨五星,以及省工业园区污建办、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城投公司、省鄱湖环保公司、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自去年11月30日首批示范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以来,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规划》,首批10个示范工程建设快速推进,第二批30个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展开,全省形成“政府主导推动,各方密切配合,上下协同推进,业主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会议强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十二项重大生态经济工程之一,是继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实施的又一重大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对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内完成所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
二、会议要求当前必须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抓紧推进工程建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划和部署,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三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确保今年内再开工建设30个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是确保今年底20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中10个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