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将拿出专项经费补贴重奖清剿火患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火灾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三)强化舆论,健全机制。市政府将《洛阳日报》、《洛阳晚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公示各级各部门清剿火患的职能责任,定期跟进各行业、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要通过此次火患清剿战役进一步巩固完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主管行业部门督导检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并运用到行业部门日常消防工作监管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建立清剿火患有奖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同时要把清剿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报道,追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3303996),10月中旬前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10月1日起,每月的7日、17日、27日各上报一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战况及《“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统计表》、《已排查社区(行政村)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每月23日报本月工作小结。2012年2月19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 洛阳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记录
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台账
3. “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统计表(由辖区消防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4. 已排查社区(行政村)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1:
洛阳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记录
单位名称(建筑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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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物)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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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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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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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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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使用情况
| 1.在建 □ 2. 已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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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材料性能 有□ 无□
| 1.不燃 □ 2. 难燃 □ 3. 可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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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通过审批
| 1.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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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装饰材料性能
| 1.不燃 □ 2. 难燃 □ 3. 可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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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场所)使用功能
| 1.住宅 □2.公寓□ 3.宿舍□4.商场□5.办公 □ 6.宾馆.旅馆 □ 7.餐饮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 □ 9.影剧院 □10.科研 □11.医院□12.教学 □13.库房□14.金融 □15.邮政 □16.车库 □17.易燃易爆场所□ 18.养老(福利)院 □ 19.旅游景区 □ 20.劳动密集型企业□ 21.要害单位□ 22.客运车站 □ 23.宗教活动场所 □ 2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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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证照情况 有□ 无□
|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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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规程)是否健全
| 1.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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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营业期间使用明火
| 1.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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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检查记录
| 1.有 □ 2.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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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演练记录、照片
| 1.有 □ 2.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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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础知识
| 1.有 □ 2.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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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
| 1.畅通 □ 2.不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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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
| 1.上锁 □ 2.未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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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是否设置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 1.有 □ 2. 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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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值班
| 1.无人值班 □ 2. 两人值班 □ 3.一人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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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是否有证:1.持证上岗 □ 2. 无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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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情况
| 控制主机:1.电源关闭 □ 2. 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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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 □ 2.主机上有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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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情况
| 1.正常 □ 2.无法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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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灭火器
| 是否设有灭火器:1.有 □ 2. 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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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1.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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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水
| 1.有 □ 2. 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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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是否齐全
| 1.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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