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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重点抓好以下项目。
  1.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继续选送骨干班主任参加“国培计划”班主任培训;深入开展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提高班主任专业素养和育人本领。
  2.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加强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合作,提高高中教师参训率。通过引进国家优质网络教育资源,提高高中教师培训的质量。
  3.继续抓好骨干教师培训。实施高校、市、县培训机构、名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新模式,总结第一批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经验,发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示范作用;各市要组织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4.加强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有计划组织思想品德(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地理、科学课程、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健康教育等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对转岗教师进行提高培训。
  5.加强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广东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粤府办〔2011〕30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培训制度,到2015年,幼儿专任教师培训面达100%。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适应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有计划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6.组织农村骨干教师开展跟岗学习。每年组织经济欠发达地区1000名农村学科骨干教师(含班主任)到“珠三角”学校跟岗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拓宽教师视野,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7.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以省、市、县合作驱动的方式,继续开展教育技术、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计划项目培训。
  8.组织“南粤名师大讲堂”送培下乡活动。每年组织一批高校专家和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到欠发达地区举办优质课展示巡讲活动。采取专题讲座、同课异构、观课议课等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促进农村教师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解疑释惑。
  9.加强教师学历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和综合素质提升计划”,以农村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重点,提升教师的学历和综合素质水平;继续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积极探索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的有效衔接,减免农村中小学教师学时学分和学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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