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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的通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的通报
(泸市府办函[2011]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9年8月至2011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三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励精图治、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对主城区26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升级改造后的城区农贸市场以合理的布局、整洁的环境、规范的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营造了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得到了省“国卫”复审检查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为我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顺利复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场全民参与、规模空前的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战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经研究,授予江阳区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市委督查室等23个单位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优质服务单位称号;授予曹刚等19名同志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完成下一阶段的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先进集体、优质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江阳区人民政府、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纳溪区人民政府

  二、优质服务单位(23个)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治理办、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泸州质监局、泸州电业局、市消防支队

  三、先进个人(19名)

  曹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正辉  市城管局城管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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