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胶南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董家口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3.北部生态科技新城。依托青岛高新区及周边区域,重点建设发展大学科技园、市工业研究院、中科院光电分院等科技孵化器和科技研发力量,突出抓好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服务体系构建,打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商务中心(TBD),成为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青岛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单位)
4.李沧百果山世博园区及周边区域。重点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中高端房地产、商务商贸和都市产业,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中国时尚、山东特色、青岛品牌”的商务居住示范区和户外运动休闲度假基地。
(责任单位:李沧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会展办、市体育局、2014青岛世园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5.温泉旅游科研新城。发挥鳌山湾温泉资源优势,突出旅游服务、科研、教育和文化内涵,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集聚区,并做好与崂山风景区的协调发展,打造世界级的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区和中国蓝色硅谷的核心区。
(责任单位:即墨市政府、崂山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
五个服务业重点区域规划布局图见附件4。
(十八)强化多点支撑。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服务业发展导向,按照可规划、可管理、可统计、可考核的原则,规划建设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旅游、文化创意、科技信息等24个年营业收入或经营规模过100亿元的重点服务业集聚区,组织认定一批已建成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到2015年,24个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24个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具体内容见附件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七、加强服务业重点建设
(十九)突出重点项目带动。进一步完善项目生成机制,瞄准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口,通过政府引导、定向招商等方式,在金融、现代物流、商贸、科技信息、会展等产业领域规划和引进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现代服务业大项目。
“十二五”期间,优选推进总投资7000亿元的550个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每年推进实施110个,力促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十二五”初步规划市级重点服务业项目情况见附件6。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实施十大战略性工程。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服务经济载体和城市综合体,重点推进大港区域功能转型及青岛邮轮母港和配套工程、区域性航空枢纽、董家口港区、前湾国际自由贸易港(区)、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中心)、四方滨海新区和新都心、城阳总部经济集聚区、崂山金融城、青岛客运北站商务区、海上国际体育运动中心等十大战略性工程。
十大战略性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7。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广新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市体育局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二十一)完善基础支撑体系。规划建设国际门户枢纽机场,推进董家口港、青连铁路、海青铁路、青太客运专线建设,加快打造区域性航空枢纽、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铁路运输枢纽和欧亚大陆桥头堡。推进建设城市地铁、青荣城际铁路,健全半岛城际轨道交通体系。完善快速公共交通体系。加快通信网络和重大信息设施建设,打造区域性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城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二十二)打造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进大宗商品、产权、资源环境和金融产品等四大类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培育发展油品、橡胶、化工、企业产权、技术产权、航运船舶、股权、矿权、文化产权、排放权等交易市场,加快形成小企业交易平台大市场发展格局。围绕高端旅游、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中介、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服务平台项目,扶持发展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服务业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八、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