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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市和区县档案馆馆库面积增加10万平方米左右;电子档案数据备份达到100%;档案数字化全文覆盖率平均达到60%-70%。50%的区县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以复制件形式提供档案利用的比例超过90%。区县档案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档案馆水平,其中1/3达到国家一级档案馆水平。在市和区县机关全面推行、重点企事业单位基本实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市级机关20%以上建成数字档案室。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向社区延伸,有关民生档案在社区查阅达到全覆盖。

  三、“十二五”时期上海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档案依法行政职能

  加大档案行政监管力度。依法完善本市重点档案登记检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档案行政执法事项,完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长效机制。

  健全档案行业管理,统筹档案资源利用。开展区县档案事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工作,各区县力争在5年内全部完成评估工作。加强基层档案室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加强对社区档案工作指导,开展档案管理示范村、示范居委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三个中心”规范化建档和管理工作。

  立足维护公民知情权和方便查考利用,深化民生档案管理,每年制定或完善2-3个有关民生的专题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整合全市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把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查阅服务的重心下移,向社区和基层延伸。

  (二)强化档案公共服务和开发利用

  以方便公众利用为目的推进档案馆际、馆室联动的档案公共服务,拓展市和区县档案馆与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档案服务联动功能,完善“就近查询,跨馆出证”服务方式,提供更多更好的档案便民服务。适应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政府部门档案服务社会的新途径、新方式,让市民更加便捷地利用政府公开信息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档案信息。

  加强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政服务功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历史经验参考。抓住重大纪念活动、社会关注热点等契机,制作、出版具有档案特色的系列读物、影视作品,举办各种档案展览、讲座和活动,提升档案馆际联动的多种教育基地规模效应,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培育和弘扬上海城市精神服务。

  (三)强化档案资源建设

  跟踪上海城市高速发展进程,推进档案资源建设,完善“上海城市记忆”。着力抓好世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接收进馆工作。依法加强档案馆对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接收工作,加强重大活动档案、重要会议档案、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重大科研项目档案、民生档案、改制和破产国有企业档案等的接收;依法接收档案馆接收范围内各单位归档电子文件;整合涉及公民自身及其合法权益的档案信息。推动各种新兴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建档工作,努力培植档案信息资源增长点。积极拓展档案收集渠道,有计划、有重点地征集散存在境内外的涉及上海的珍贵档案,不断完善馆藏档案结构。实施接收近代上海金融、港口和航运发展历史档案、征集“境外的上海城市记忆”史料等项目,不断丰富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档案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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