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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强化档案安全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档案安全监督工作机制,将安全检查指标列入档案馆(室)工作年度检查内容,按照分级管辖的职责开展相应的安全督查。市和区县档案局分别对所属指导单位开展档案安全普查,3年轮查一遍。建立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制度,2011年完成市和区县档案馆异地异质备份库建设,建立上海市档案数据备份中心。建立电子文件加密管理安全机制和数据库全文数字印章加封机制,开发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技术。加强档案馆库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强化档案馆库建设

  市档案馆完成新馆选址、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搞好新馆的科学化、现代化设计并建设。同时,从特大型城市的特点和本市实际状况出发,区分中心城区和郊区(县)不同的地域情况,提出切合本市区县实际的档案馆库建设要求。依托市档案馆外滩馆等现有馆舍资源,构建中心城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共建共享基地,深化郊区(县)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的开发。部分区县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新馆建设的研究论证工作。

  (六)强化档案信息化建设

  组织实施并继续开发覆盖全市的“城市数字记忆工程”,通过档案管理信息化和档案信息服务网络化建设,分步搭建市和区县档案馆以及其他各类档案机构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平台,形成较为完备的城市记忆数据总库,并建好“上海档案公共服务平台”,为跨行业、跨部门的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提供有效途径,为社会各界提供开放式、网络化、便捷的档案信息服务。

  建立“上海市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面向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电子文件集约管理和存储备份服务。以市级机关、人民团体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华老字号企业为重点,推广应用电子文件归档管理通用软件。

  探索建立本市档案信息资源分布和收集、利用信息的服务平台,推动档案馆际、馆室联动的公共服务。在“三网融合”的新形势下,合力研发具有特色服务功能的档案信息化项目。推进档案全文数字化特别是加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力度,确保档案全文数字化成果有效利用。完善上海档案信息网站建设,建立档案利用服务统一门户。

  (七)强化档案基础工作

  加强各类档案包括照片、音像档案的精细化整理、编目和著录,建立和完善新型载体档案、电子文件的整理编目规范与机制。提高档案鉴定工作水平、质量和效率,完善科学、规范的档案鉴定机制,实施馆藏重要档案的等级管理。采用现代先进技术提升档案保管和保护水平,解决保管和保护新型载体档案遇到的新问题,提高档案保管和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开发档案保护、抢救的新技术与新方法,开展珍贵纸质档案脱酸、封装技术等研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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