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葛志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鞍政人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任命:
葛志峰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海峰同志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李耀国同志为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
董刚同志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多吉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宋桂兰同志为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居生同志为市物价局局长。
免去:
张居生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职务;
陈方红同志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