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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渠道,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到“十二五”末,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5%以上。
  完善“农超对接”机制。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积极探索“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的对接模式,建立农产品“从田间到消费者”的直达快速通道,降低物流运输费用,方便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形成畅通、便捷、低成本的城乡农产品物流网络。
  (二)加快流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丰富现代流通手段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构筑全省性、区域性、行业性的流通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各类商业信息资源,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为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以信息化促进大流通。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形式采集农产品供需信息,加强信息加工、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切实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行业网站和专业市场网站加快发展,支持企业扩大网上交易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和连锁超市建设网上商城,开展商品展示、信息发布、商务洽谈、网上交易等业务,支持网络购物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物流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全省物流贸易信息化水平。支持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云南设立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及研发中心,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平台。
  (三)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流通技术,支持新技术研发,增强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筛选20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的流通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成为主业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营业额超过50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参加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发展一大批达标店、金鼎店,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开展“名品进名店”活动。鼓励流通企业采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
  积极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增加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基础设施投入,在市场准入、人才培训、商品专营指定服务、土地使用、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中小流通企业搭建连锁加盟、产权交易、技术引进、业态创新、信贷融资、市场营销、信息共享、法律咨询等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推动生产、流通、消费对接,上、下游产业互动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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