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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五)加强流通业统计监测,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完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体系。对流通行业进行摸底调查统计,从行业、业态、地区、规模、所有制等方面入手,以大型流通企业、涉农企业、新业态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为重点,增加样本数量,优化样本结构,将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监测样本企业数量要达到 1000户以上,覆盖22个行业。
  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强对重点流通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监测对象的商品流动情况监测,确保统计数据和动态分析真实可靠。及时掌握粮食、食用油、肉、蛋、蔬菜、乳制品、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和钢材、水泥、化肥、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运行、供求变化、价格调整情况,为市场调控提供依据。
  完善市场运行分析工作机制。建立由商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的市场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市场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对市场走势作出判断。健全重要商品和重点行业预测预警制度,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预判。实行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强化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市场分析材料,做到每周有动态、每月有报表、季度有分析、年度有总结,使分析报告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商务预报。深化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发布商务预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充分发挥商务预报在引导生产、投资、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消费品市场信息发布,培育消费热点,增强消费信心。“十二五”期间,全省16个州(市)全部开通地方商务预报。
  (六)强化市场应急调控手段,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建立市场应急保障体系。加强重要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肉类、成品油等储备,为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发挥省级重点培育的10个大型批发市场和 20户大型流通企业的骨干作用,全面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兑现储备补贴,做到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专项资金、成品油商业储备贴息专项资金、应急保障运力征用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应急调控资金投入,确保市场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快建立省、州(市)、县(市、区) 3级商务应急保障机制,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积极与兄弟省(区、市)建立市场保供合作机制,为跨区域应急调控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各种应急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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