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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1年田间不适用鲜烟处理补贴标准

单  位

计划面积(万亩)

补贴面积(万亩)

补贴标准60元/亩(万元)

补贴总额(万元)

收购前补贴(30元/亩)

收购结束后补贴(30元/亩)

合 计

16

16

480

480

960

开阳县

7.8

7.8

234

234

468

清镇市

4

4

120

120

240

修文县

2.1

2.1

63

63

126

息烽县

2.1

2.1

63

63

126

备注:1.收购前补贴30元/亩,根据烟农合同面积、田间处理不适用鲜烟叶数量、方式等真实记录进行补贴兑现。2.收购结束后补贴30元/亩,根据烟农合同面积、田间处理不适用鲜烟叶情况、完成合同计划和完成结构调整比例进行补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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