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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发〔201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发大旅游战略部署,奋力拼搏,勇于创新,推动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影响力,加快对外开放进程,拉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盱眙县等9个旅游工作先进县(区)、市发改委等11个旅游工作先进集体、王澎飞等30名旅游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大旅游开发进程,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市“十一五”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区(9个)
  一等奖:盱眙县 楚州区 清河区 洪泽县
  二等奖:金湖县 清浦区 涟水县 淮阴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先进集体(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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