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稳定蔬菜价格。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实行全环节的低收费和优惠价格政策。强化落实“菜篮子”工程,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切实提高自给率,绿叶蔬菜要基本实现本地供应。当前要着重抓好秋、冬季蔬菜生产,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储备,提前做好应对异常天气条件下的蔬菜生产供应等预案。积极探索建立蔬菜补贴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建设跨区域、跨行业的蔬菜种植基地,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菜篮子”工程。积极发展农超对接,促进产销衔接和平价菜店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落实各项规划和用地优惠政策,加强对蔬菜生产、销售、价格等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发布,加强对蔬菜生产和流通的信息引导。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税收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业,提高农产品流通的规模效益。
三、切实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要加强食品价格监管。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前,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整治。要加强对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食品,以及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的价格监管,以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零售网点等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价格秩序。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大中型食粮流通企业食糖购销及价格情况的监控,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哄抬糖价、超过成本增长合理幅度哄抬糖价等行为,保证食糖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二是规范交通旅游等价格秩序。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稳定交通运输价格。国庆、元旦、春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交通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整治,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继续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价格监管。结合价格服务进客运站、进宾馆饭店、进景区、进商场等活动,强化价格政策服务、价格诚信服务和价格维权服务,提高群众出行消费的舒适度和满意度。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安排专人节日期间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热情解答价格政策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