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域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一区域内各单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整体水平,实现区域内无国家规定动物疫病,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区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到2009年底,区域内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开始运作。
2.到2010年底,基本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保障有力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运行机制,使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对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的跟踪追溯能力明显提高。
3.到“十二五”末,力争使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达到无规定疫病区的目标。
三、区域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四个统一”
1.统一开展创建“哈密区域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活动。打破兵地区域界限,共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和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监测、监控。制定统一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计划,建立协调统一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共同实施。加强牲畜引进的统一管理,兵地双方从哈密区域外调入畜禽,须经区域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按照规程调运,并在指定地点进行隔离观察。共同抓好创建“哈密区域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实现“哈密区域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目标。
2.统一开展区域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区域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下达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安排部署区域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兵地双方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和“春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的要求,每年5月20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并适时对产后母畜、新生幼畜、病弱畜、新补栏畜进行补免,使兵地双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同时,做好畜禽标识及畜禽档案的管理,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