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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批转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吐鲁番地区开展打击假币犯罪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批转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吐鲁番地区开展打击假币犯罪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9〕1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吐鲁番地区开展打击假币宣传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一日

关于吐鲁番地区开展打击假币犯罪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  2009年9月1日)

  为切实做好地区反假货币工作,进一步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力度,打击和防范假币流通,维护金融稳定,积极消除一些新闻媒体关于假人民币不实报道引起的不良影响,特制定地区开展打击假币犯罪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反假币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作用,提高反假货币宣传影响,扩大反假宣传范围,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假防骗能力,加大对假币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地区反假货币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协调
  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组织实施,下设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反假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办公室设在地区人行货币金银科。
  三、工作安排
  地区和各县(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假币犯罪活动,根据国反假办〔2009〕2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09行动”,切实做好假币收缴、货币真伪鉴定等服务工作,关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釆取多种措施有效宣传人民币及反假货币知识,在全地区营造良好的反假货币氛围。
  (一)宣传时间
  2009年10月为防范打击假币犯罪集中宣传期。
  (二)宣传对象
  宣传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各族群众,针对不同的群体,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了解假币犯罪的本质和危害,自觉防范和抵制此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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