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在做好总结的同时,各县(市)、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转向经常性监督,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打击传销的社会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制度化、长期化。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发布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本质,增强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营造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人人警惕、人人抵制、人人揭露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厂矿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集市,加大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远离非法传销活动。
(二)加大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传销案件。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三)建立健全传销案件的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传销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奖励传销违法案件的举报人。畅通投诉网络,耐心接待群众有关传销问题的投诉。
(四)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五)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信息支持的行为。
(六)加强学校特别是大中专院校、中学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师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七)加强对宾馆、旅社和出租屋的管理,控制传销活动场所。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和传销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强领导。打击传销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地区社会政治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畏难情绪。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部署,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合力。要将打击传销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